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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奖补!蚌埠市产业扶持奖励政策申报条件、材料及补助标准细则指南!

时间:2024-02-11   访问量:0

(一)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政策内容1:提高标准,统一企业培育。符合规模以上条件且首次进入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22万元补贴,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6万元。其中,进入《条例》后3年内退出《条例》的企业,从企业退出《条例》当年起不予补贴。申请条件:(1)2021年符合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2019年、2020年符合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未退库;(2)连续三个月申报产值为零、工商登记异常、停产等情况的企业,不具备申报奖励资格。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县区初核:在对拟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县区统一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支持方式:对2021年符合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进入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2020年符合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进入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补贴;对2019年符合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进入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补贴。其中,进入《条例》后三年内退出《条例》的企业,从企业退出《条例》当年起不予补贴。政策内容二:对新获得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单项冠军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称号的企业(含通过新审且之前未享受省市奖励的企业)。申请材料:2021年个人冠军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付款)凭证。支持方式:按照2021年个人冠军产品销售额的1%,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政策内容三:对2021年获得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含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支持,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政策内容四:对新增国家专业化新巨头企业、省级专业化新冠军工企业、省级专业化新企业,分别按上一年度地方贡献(以税务局信息、实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为依据,下同)给予15%、10%、1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2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企业获得国家特色创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特色创新冠军企业、省级特色创新中小企业称号。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以企业2021年地方财政贡献为基础(地方财政贡献为负数的视为0),对国家特色创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特色创新冠军企业、省级特色创新企业分别按15%、10%、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20万元。政策内容五: (一)奖励和补充省认定的专、特新晋冠军企业:免申请,对省认定的专、特新晋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二)奖励和补充“小巨人”国家专精、新锐企业:对获得“小巨人”国家专精、新锐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果有的话根据新政策进行调整和实施。(2)支持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政策内容一:对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工业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长水平。以及当年利润,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十亿步增加奖励1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10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万元。政策内容二:对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1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企业,当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时,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5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申请条件:(1)2021年应税销售收入1亿元(含)-5亿元,且当年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2021年应税销售收入在5亿元(含)以上,且当年应税销售收入增长5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20万元。政策内容三: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扶持,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政策内容四:根据规定,工业企业单个省级新产品新认定销售收入每年超过1000万元的,按其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省经信办认定的新产品。申报材料:申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付)款凭证。支持方式:按2021年省级新认定新产品销售收入的1%,最高奖励2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政策内容一:新获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称号的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新获得的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内容二: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的企业,给予当年服务收入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申请材料:2021年涉及劳务收入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付款)凭证。支持方式:按企业当年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贴,最高20万元。政策内容三: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申请条件: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安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估,或直接纳入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最高一次性奖励分别为200万元和100万元。政策内容四:鼓励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支持一批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标识分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和优秀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申请省级政治和政策支持。省级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年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jx.ah.gov.cn)网站,登录“安徽办公厅用户”法人账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复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政策内容五:对2A国家数字化转型新能力评估等级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请条件:企业已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能力体系评估2A级证书,证书在当年申请截止日前有效。申请材料:(1)国家数字化转型新能力体系评估相关证明;(二)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增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基本情况、信息业务全面整合情况、收入、利税、经营业绩改善情况等。通过评估。支持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政策内容六:支持企业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能力体系标准评价且评价等级为3A、4A、5A的企业,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支持,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政策内容七:支持企业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等转型升级。对投资工业软件、在线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50万元以上的,按其软件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条件:2021年企业完成工业软件、在线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投资50万元以上。申请材料:(1)企业在工业软件、在线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方面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2)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等转型升级投资补助申请清单(附件2)。出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支持方式:按照软件投入的30%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内容八: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体验中心、推广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对符合建设要求且已投入设备、软件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请条件:(1)中心需建成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管理制度健全,向公众和社会开放;(二)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100人以上规模的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每年至少举办8次以工业互联网为主题的培训会、研讨会、交流会;(3)需构建5G+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应用、系统完整的优秀解决方案等10个以上验证场景。申请材料:(1)项目赠款申请报告(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与能力、管理体系、验证场景、运营等基本信息。);(2)已投入使用的设备和软件费用(包括软件购买、服务、研发、咨询等。)费用证明材料,包括附表(附件3)、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或建设方案、竣工或验收报告、面积、场地证明材料,承接100人以上活动,培训会议、研讨会、交流会清单及证明材料,反映举办活动和验证场景的电子照片,附说明文字。支持方式:对符合建设要求,设备、软件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0万元。政策内容九: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支持多个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logo分析应用、新模式演示应用、优秀解决方案等。,并对获得国家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申请条件:2021年通过工信部评估的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包括5G和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典型场景、标识分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和优秀解决方案。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试点示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的强链补充链和延伸链。政策内容: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入产业联盟,开展配套合作,购买工业企业配套产品。工业品年采购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采购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按实际新采购结算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条件:(1)2021年采购本市上游工业企业配套产品,并采用总申购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申购金额达到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全市工业企业;(2)不支持关联交易。保持住。申请材料:(1)2020年、2021年购房合同;(2)2020, 2021年度采购发票;(3)付款凭证。支持方式:按企业实际新采购结算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㈤建设中小企业基地政策内容一:根据上一年度服务绩效和省内评价,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者给予分级奖励:国家级平台50万元,省级平台20万元。申请条件:经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示范平台。申请材料: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信息表(附件4)和服务业绩证明。支持方式:根据企业2021年服务业绩、省评、省市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对优秀给予分级奖励:国家A级奖50万元,B级奖40万元,C级奖30万元,D级奖不设奖;省级A级奖20万元,B级奖15万元,C级奖10万元,D级奖不发。政策内容二:对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奖),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支持,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100万元。省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奖励5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政策内容三: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基地的,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支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助。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六)支持创新创业。政策内容:获得“创客中国”安徽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10万元。支持方式:按相关省级申报通知执行。(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内容一: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备投资,对六大新兴产业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15%补贴,对六大新兴产业非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其他产业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12%补贴,对一般技术改造项目给予1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条件:(1)已入库(纳入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表平台进行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为制造业(不含采矿、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项目;(2)项目2021年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设备已采购到位。在项目现场,二手设备不予补贴;(3)六大新兴产业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硅基生物基、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数字创意等新材料。项目行业类别由企业申报并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4)智能化改造项目为2021年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不与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奖项重复享受。申请材料: (一)为满足财政资金项目管理需要,提供项目审批(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提供节能审查文件;(2)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清单(附件5),蚌埠市六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6);(3)设备采购发票,开具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购买进口设备补充提供银行付款凭证和报关单,购买融资租赁设备补充提供融资租赁。公司签署协议,融资租赁公司设备增值税已开具。支持方式:按政策兑现。政策内容二: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荐并申请省级政策支持,省级按照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贴。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政策内容三:补短板产品和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已完成并通过省级评审的,按补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应用于新产品当年产生的销售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0万元。应用条件: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重点国土短板产品和重点技术攻关任务曝光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20〕644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产学研用制造业重点领域曝光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21〕175号)及2021年制造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曝光企业名单。申请材料:(1)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研究任务的短板产品自评报告。(2)销售凭证,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技术和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付款)凭证。(3)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查新报告和检测报告。支持方式:向第三方机构对完成重点技术攻关任务的同一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揭牌单个项目并完成攻关任务的,按重点领域给予将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应用于新产品所产生销售收入的30%奖励,最高100万元。单个项目由多家企业揭牌且只有一家企业完成当年攻关第一任务的,按该重点领域新产品应用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产生的销售收入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如果一个项目由两个企业在同一年完成, 将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应用于新产品所产生的销售收入的30%按重点地域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年度由3家企业完成单个项目的,按重点领域对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应用于新产品所产生的销售收入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政策内容四:对获得省认定的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国家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揭牌的202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及获得优秀智能制造场景称号的企业;(2)2021年获得省经信办认定。安徽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获得省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八)支持机器人制造和应用。政策内容一:对采购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建议申请省级政策,对采购1-9台的给予采购金额的15%,对采购10台及以上的给予采购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对部分超过省级奖励上限的城市,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申请条件:2021年通过省级机器人购置项目审核,拨付资金支持超过省级政策补贴上限的企业。申请材料:(1)机器人购买合同、清单、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合同、清单、流水、发票应与省内机器人购买申请材料中提供的信息一致);(2)机器人在企业工作站的使用照片和相应的工厂铭牌照片。支持方式:建议申请省级政策,对购买1-9套的给予购买金额的15%,对购买10套及以上的给予购买金额的20%;对部分超过省奖上限的城市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政策内容二:对省内认定的首台机器人(套)重大技术装备,建议市内研究使用单位申请省级政策支持,分别按首台机器人(套)价格的15%给予补贴。培育优秀产品进入”安徽省内工业机器人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对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本市机器人企业,建议申请省级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我市机器人集成企业集成工业机器人,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按机器人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政策内容三:鼓励机器人向高端方向发展。机器人本体技术指标符合《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2016]109号)十大标志性产品要求并已批量应用的,建议申请省级政策给予机器人生产企业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批量应用于6自由度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的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建议申请省级政策给予机器人零部件生产企业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我市机器人企业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举办机器人论坛和产需对接会,建议申请省政府政策奖补,给予50%的展位费和会场租赁费补贴,每次最高10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政策内容一:支持第一套重大技术装备、第一批新材料、第一版软件的研制。对省认定的“三曲”产品开发示范应用企业,单个产品最高奖励300万元,单价(或价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价值)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价(或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按价值1000万元(含)以内的15%加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2021年全省认定的“三首歌”产品开发示范应用企业。申请材料:“三件”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付款)凭证(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应与省内“三件”项目申请材料中提供的信息一致)。支持方式:对经省认定为“三歌”产品开发示范应用的企业,单个产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单价(或价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价值)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价(或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按价值1000万元(含)以内的15%加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政策内容二:在市奖励的基础上,推荐申请省“三支”政治政策扶持。对于在过去三年中评估过的项目安徽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综合险,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支持,单台(套)年保费80%补贴一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保费补贴300万元。支持“首套、首批、首版”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场景应用,对省内获评“三曲”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总额最高50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十)支持研发平台建设。政策内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者奖励100万元。(十一)上市激励措施政策内容一:对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专业化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申请条件:2021年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联系方式:中小企业部。政策内容二: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特新企业,建议申请省级政策支持,每户给予一次性奖金20万元。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政策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每年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通过访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使用“安徽办公厅用户”企业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十二)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内容:建议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申请省级政策支持,按照实际担保贷款额的1%/年提供融资担保。机构补贴担保费。支持方式:按相关省级申报通知执行。(13)质量建设政策内容:对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行业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作为一次性补偿;获得中国工业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中国工业奖提名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行业奖的企业;中国工业奖表彰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入围中国工业奖的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按政策兑现。(14)品牌建设政策内容一:对新获得的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条件:2021年获得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2021年获得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政策内容二:对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按当年主要工业设计产品销售收入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2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申请材料:2021年主要工业设计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付款)凭证。支持方式:对2021年主要工业设计产品销售收入,给予销售金额1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20万元。政策内容三:对我市工业企业当年实施工业设计及产业化的产品设计项目,给予委托企业合同总金额的50%一次性资助,最低资助10万元(10万元以下不予资助),最高资助30万元,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地方的贡献。申报条件:2021年我市工业企业委托工业设计。机构实施和工业化的工业设计项目。申请材料:(1)工业设计合同;(2)设计费发票和付款凭证;(3)产品销售合同。支持方式:给予委托企业合同总额的50%作为一次性补助,最低补助10万元(10万元以下不予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不超过企业当年对我市的地方贡献。联系人:产业政策规划与原材料科。政策内容四:支持企业利用中央媒体开展“优品”活动安徽“完美智造”央视宣传,扩大企业和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省级政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将按企业“精品安徽央视推广“完美智造”。费用30%给予配套补贴。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成长性好;(2)荣获2021年省级企业“优秀产品”。安徽央视宣传“完美智造”费用补贴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在省级政策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精”产品安徽央视宣传“完美智造”费用按照30%的比例进行补充。(十五)推动绿色发展。政策内容一:企业免费节能诊断活动。支持方式:采用统一招标。政策内容二:对绿色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绿色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一)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装备制造业和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含废钢加工业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名单的生产设备投资项目;(2)列入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进目录和省清洁生产指导计划的企业重点项目生产设备投资,以达到目录所列项目业绩;③节能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年节能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碳1万吨以上;(4) 节水及废水资源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节水10000吨以上或废水利用率超过50%,改造后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年废水受益消耗量不低于10000吨);⑤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符合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削减10%以上;⑥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新资源利用达到一定标准。模具,其中秸秆原料利用不低于2万吨,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综合利用不低于2万吨,水泥窑共处置生活垃圾不低于2万吨,废玻璃纤维(废玻璃)利用不低于5000吨。(2)该项目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制造业项目。建成时间2021年,绿色设备投资200多万元。设备在项目现场,二手设备不补贴。申请材料:(1)为满足财政资金管理需要,提供项目立项(立项准备)、环评、用地和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批准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2)绿色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清单(附件7)及设备发票(设备发票开具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列入省级目录的项目、节能低碳技术改造项目、节水和废水资源化技术改造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需提供主要业绩评价报告,列出计算过程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支持方式:对绿色生产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政策内容3:产品、设备和技术包含在“安徽对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进目录内的工业企业,给予单个产品、设备、技术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数量最多为3家。申请条件:相关产品、设备和技术将于2021年上市。安徽省级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广目录蚌埠城市工业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单个产品、设备、技术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多奖励3个。政策内容四:对获得国家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内容五: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申报条件:2021年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企业。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十六)提升科技和信息服务水平。政策内容: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对完成全市5G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奖励和10万元用电支持。全市每超额建设100个以上,对承担5G基站建设任务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元奖励。申请条件:申请人是国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或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蚌埠沼泽公司企业建设的5G基站纳入省级统计范围。根据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我市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和年度5G基站完成量通知文件,我市完成5G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视同各企业完成自身目标任务。申请材料: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支持方式:在完成全市5G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充分具备条件并参与建设的相关企业给予20万元建设奖励和10万元用电支持,对全市每完成一个超额建设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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