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扩大”机器人申请“技术改造企业受益覆盖面,结合近两年项目实施情况,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江门城市”机器人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经过认真研究修改,修订稿正在公示。此次修订将企业申报门槛从200万元以上项目设备及技术投资降低到100万元及以上项目设备及技术投资,将使更多企业享受到“机器人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改对原实施细则的5项条款进行了修订。最重要的是降低申报门槛。有关部门在修改后的说明中指出,做出这样的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的门槛,做更多的落实。机器人申请技术改造的企业享受政策支持;二是从申报项目来看,部分投资在100万-200万之间。机器人在其他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申请项目因投资额不符合要求,未享受财政支持。2016年此类项目7个,项目投资额877.82万元;第三,为了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也有利于调动企业应用。机器人热情, 申报项目门槛定在100万元比较合理。
此外,基于2015年和2016年该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15年实际支出1013.8万元,2016年实施6个支持项目286.36万元,但项目直到去年11月才实施,当年无法拨付和发放专项资金),这些修正案在考虑了近两年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后,将专项资金的数额从20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机器人申请。
据了解,该专项基金的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机器人应用“项目”机器人应用“第三方服务”机构、"机器人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助方式分为事后奖补、融资租赁补贴和贷款贴息。其中,事后奖励是指企业以自有资金实施。机器人“应用型”项目,项目验收完成后,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融资租赁补贴是指企业通过设备融资租赁(已开具设备发票)实施分期购买设备机器人项目申报的,按设备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贷款贴息是指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设备会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00万元。